工艺要求
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必然选择,是在高水平发展中促进农业农村共同富裕的战略举措。根据省委1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
(一)指导思想。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培育农业服务业战略性大产业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服务供给与需求有效对接为主线,健全完善支持政策,快速推进资源整合,大力培育服务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机制,着力拓展服务领域,发展多元化、多层次、多类型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引领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绿色化与信息化,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提供有力支撑。
(二)任务目标。到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形成组织架构合理、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服务业发展成为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机制高效、体系完整、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
(一)推动需求市场升级。坚持充分的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全力支持农业经营主体把干不了、干不好、干了不划算的生产环节托管出来,集中连片地购买或接受服务主体的专业化服务,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形成服务需求规模,解决服务主体面临的服务需求散、服务成本高、服务难度大等问题,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
(二)壮大服务主体。充分的发挥农业服务企业管理制度健全、科学技术水平高、服务能力强的优势,着力增加农业服务公司数。积极推动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健全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发挥服务专业户贴近小农户的优势,扩大服务规模,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专业户运用现代科技服务小农户的水平。注重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组织优势,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热情参加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服务小农户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像抓企业家培育一样,大力加强服务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农业服务企业等各类服务主体带头人、负责人培育。鼓励各类服务主体以资金、技术、服务等要素为纽带,加强联合合作,促进融合发展。推动服务主体与银行、保险、担保、邮政等机构深度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鼓励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等,发挥其联系政府、服务会员、整合资源、规范市场的功能。
(三)创新服务机制。鼓励服务主体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和组织形式,全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专业化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为农户提供更多选择。把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为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方式,解决农业生产化肥农药用量大、利用率低,先进技术装备普及难、应用不充分,农产品品种杂乱、品质不优等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等服务模式。优化提升“服务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服务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服务主体+农户”等组织形式,引领带动更多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推动农资企业、农业科技公司、互联网平台通过“农资+服务”“科技+服务”“互联网+服务”等多种方式,向农业服务业延伸,实现技物衔接、技服结合、创新发展。
(四)整合服务资源。围绕农业全产业链,整合设施、装备、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建设区域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提供集农技推广等公益服务以及农资供应、农机作业、仓储物流、农产品营销等经营服务于一体的农业生产经营综合服务,破解农业经营主体做不了、做不好、做了不合算的共性难题,促进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加快推进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为服务供需双方提供线上线下一站式、便捷化服务。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金融数据服务平台,推动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助力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发展。
(五)提高科技和管理水平。鼓励服务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遥感、航拍、定位系统、视频监控等成熟的智能化设备和数据平台,对农业生产过程、生产环境、服务的品质等进行精准监测,提升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创新经营管理方式,提高管理上的水准。鼓励服务主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强合作,开展服务行业重大关键技术、装备研发,解决技术、装备、人才等难题。
(六)拓宽服务领域。在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聚焦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关键薄弱环节,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上,引导服务主体积极开辟新的服务领域,推动服务范围从粮棉油等大宗农作物向果菜茶等经济作物拓展,从种植业向养殖业等领域推进,从产中向产前、产后等环节及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延伸,不断提升社会化服务对农业全产业链及农林牧渔各产业的覆盖率和支撑作用。
(七)强化政策扶持。深入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财政补助项目,逐年扩大项目覆盖面,提升项目实施效果。落实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草害防治、农业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加强金融创新,研究拓宽包括服务订单、农业保单、农业设施在内的增信措施和抵(质)押物范围,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推广农业生产“托管贷”等专属金融产品。推进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的应用,探索开展安全事故责任保险、农事服务质量保险等。落实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切实保障服务主体的合理用地需求。
(八)吸引社会投入。支持社会资本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提供市场信息、农技推广、农资供应、统防统治、深松整地、农产品营销等社会化服务,推动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投入品、技术、装备导入小农户。鼓励社会资本联合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共同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建设一批贮藏保鲜、分级包装、冷链配送等设施设备和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提高冷链物流服务效率和质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业农村大数据、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和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中心建设,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信息服务。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发改、财政、税务、银保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创新工作方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共同推动本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强行业指导,根据当地实际合理确定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的重点领域、环节,制定服务标准,加强服务价格监测和服务合同监管,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业规范有序发展。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选树一批可学习、能复制、易推广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
(二)抓好项目落实。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补助项目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建立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体系。合理制定接受服务的单个经营主体的补助资金总额上限,防止“政策垒大户”。聚焦制约农业高质量的突出短板、关键环节、薄弱领域,重点补助服务成本高、短期效益不明显的环节,将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病虫害防治纳入重点补助范围。严格落实项目要求,严禁利益输送、套补资金等违规行为,切实加强项目实施风险防控。把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情况纳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加强工作调度,强化绩效评价,确保实施效果。
(三)开展试点示范。围绕政策创设、行业管理、项目实施、主体培育等方面,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全国试点和省级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市级试点。引导各试点县积极探索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路径,引领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多种形式,推进服务资源整合的方法路径,加强行业指导的方式方法。引导各试点服务主体积极探索完善管理制度,创新服务机制、合作方式和科技应用路径。
(四)做好基础工作。健全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及时掌握发展动态,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以政策规定、项目实施、经营管理、信息技术等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机构、服务主体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的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互联网等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认识程度,让各类服务对象、服务主体广泛知晓政策,加大服务市场培育力度,为加快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