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要求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国逐步推动经济回升需要克服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等一些困难和挑战,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但综合起来看,我们国家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坏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
在此背景下,金开新能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持习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策略,稳步推动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为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目标贡献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面对国际形势的不确定性和国内形势的压力,公司积极应对,持续推动改革发展,抓牢各项任务落地,紧紧围绕“三条曲线”战略布局,一直在优化运营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实现经营指标稳定增长。
2023年,公司核准装机容量达到6,448兆瓦,较上年增长16%;并网容量达到4,480兆瓦,较上年增长19%;年发电量为71.48亿千瓦时,较上年增长13.86%;营业收入33.28亿元,较上年增长7.96%;归属于上市股东的纯利润是8.02亿元,较上年增长9.54%。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分红(含股份回购累计金额)预计约3.69亿元,占2023年年度归母净利润的45.94%;各项主要经营指标均实现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战略规划及经营目标,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公司党委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国家发展的策略,服务“双碳”目标,坚决落实天津市“十项行动”精神,扎实推动“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工作,充分的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塑造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优势。
在着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公司党委从始至终坚持“两个一以贯之”,加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决策、治理、管理与市场经济要求更加契合。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领党员深化理论武装,并将理论学习成果切实转为干事创业的实效。
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方面,精心谋划“强根铸魂”活动,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在提升企业活力效率上取得新成效。公司党委加强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的有机统一,充分的发挥人才领军作用,选优配强骨干队伍。同时,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以数字化赋能低碳绿色发展,聚焦主业实业助力乡村振兴,支持社会公益活动践行国企担当。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公司党委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开展廉洁警示教育,营造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同时,公司党委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防范风险、筑牢安全底线,确保公司合规稳健运行。
公司秉承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理念,围绕“三步走”战略规划,积极做出响应电力市场变化。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投资优质且多元化的光伏、风电资产组合,重点在消纳情况良好且具备电价优势的津冀、长江经济带及珠三角等中东南地区开展业务布局,其中津冀地区新增核准规模305MW,长江经济带新增核准规模205MW,珠三角新增核准装机规模10MW;积极探索多能互补,完善储能、氢能等资产布局;成功收购福建光泽凯圣24MW生物质项目,生物质电站实现从无到有。同时在新材料等产业相关领域挖掘细分投资布局机会。高端新材料方面,作为双碳目标重要战略材料,针状焦大多数都用在电炉炼钢超高功率、高功率石墨电极和中高端锂离子电池负极的生产。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研发的针状焦材料已完成中试生产,真密度、石墨化度、粉压等产品指标经下游厂商测试,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截至2023年末,公司核准装机容量6,448兆瓦,并网容量4,480兆瓦,分别同比增长16%、19%。其中,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容量3,097兆瓦,风电项目并网容量1,257兆瓦,储能及生物质发电项目并网容量127兆瓦。公司在运新能源电站项目主要分布在新疆、山东、河北、山西、宁夏、湖北、广东、广西等经济发达或风光资源优良的区域。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71.4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6%;其中,2023年一季度发电量为16.16亿千瓦时,二季度发电量为20.22亿千瓦时,三季度发电量18.68亿千瓦时,四季度发电量16.42亿千瓦时。
报告期内,公司在山西、山东、宁夏、黑龙江、河北南网、新疆、广西、江西、青海、辽宁、湖北等地区开展电力交易,参与电力交易总量达22.58亿千瓦时,同比提升19.34%;其中,现货交易量达10.19亿千瓦时,山西现货交易电价连续三年呈现上涨趋势,山东现货交易水平位居区域市场前列。
公司组建了专业的电力交易团队,统筹管理公司所有电站的电力交易工作,促进了公司资产管理体系的加强完善。电力交易团队根据我们国家“统一市场、两级运作”的电力市场框架体系,热情参加省间、省内的中长期、现货及电力辅助服务交易。
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做出响应国家推动绿色电力消费的号召,依托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热情参加绿电及绿证交易,充分的发挥绿色电力的环境价值。报告期内,公司跨省及区域内绿电交易合计1.15亿千瓦时,绿证交易合计62,088张,有效地提升相应项目的收益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加大电力交易数字化研发技术及应用,在功率预测、电力供需和电价预测等方面对标业内领先水平,已建立起涵盖“预测、策略、交易、营销、风控”五位一体的交易体系;在自主创新方面,公司自研电力经营销售平台,实现了对电力交易的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在投资决策方面,结合新增项目所在区域的电源结构、网架结构、电力供需发展的新趋势等,最大限度地考虑未来开展现货交易的影响,谨慎估计电价测算边界;在项目开发模式方面,公司参考国际惯例,积极尝试引入长期PPA或照付不议协议等机制,以对冲电价波动风险。
整体来看,公司过去三年有效应对电价波动带来的挑战,并显著弱化电力市场化对公司的边际影响。
公司围绕新能源、新技术、数字化——“三条曲线”发展的策略,通过搭建产学研平台等方式,积极持续推进产业创新。研发投入方面,公司2023年累计研发资金支出超过1亿元,占出售的收益比超过3%。科学技术创新成果方面,公司新取得授权、受理知识产权共计20项。其中,获得新授权专利4项(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获得新受理发明专利5项,获得新授权软件著作权11项。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累计取得授权、受理知识产权共计25项。
2023年,公司二级子公司金开智维被评为“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宁夏回族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公司二级子公司北京孚威科技有限公司被评为“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2023年,公司一级子公司金开有限及英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石家庄铁道大学、中车石家庄车辆有限公司等共建的“国家能源多模式工业储能研发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成功入选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第一批“赛马争先”创新平台名单》,展示了公司立足科研创新驱动、引领业务发展的决心。此外,公司持续深入推动与外经贸大学、中国石油大学的战略合作,就发展碳市场、嵌入区域碳减排模式等领域开展深度研究。
公司智慧运维平台—金开智维抓住新能源及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契机,结合绿色金融、互联网+、区域售电等创新型业务,积极探索新技术的应用与升级,为客户提供更专业化、个性化的综合运维解决方案和全方位的智能资产管理服务。
2023年,金开智维凭借在智能运维、数字化运维、能源资产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荣获光伏行业专属性权威的评选奖项“光能杯”2022年“最具影响力光伏运维企业”“最具影响力能源资产管理企业”两项大奖,荣获第七届新能源电站运营及后服务研讨会里程碑“见证者”殊荣。2023年,金开智维通过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TVNORD的光伏系统运维体系与质量评估认证,获评光伏系统运维体系3A认证运维服务最高等级及IEC运维能力认证,其中运维体系评估AAA评级已达国内最高等级。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数字化技术应用,提升治理效能,重点发展数字化研发、应用和服务能力,推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公司治理和电力资产管理。
一是加强研发能力建设,构建自主知识产权的智能化应用,应对激烈市场之间的竞争。截至2023年末,公司已获得新能源智慧运维平台、贷后监管系统、光伏绩效分析系统、风电智能预警信息软件等七项软件著作权。
二是提升应用能力建设,深化推广使用已建成的信息化系统。在电力交易领域,公司自主研发“新能源智慧运维平台”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奖项,该平台为企业来提供智能交易策略和全方位跟踪评价,有效提升电力交易收益能力。在电力生产运营领域,公司通过光伏绩效分析和风电智能预警进一步探索资产预测性维护路径,有效提升资产发电能力。
三是推进财务共享中心建设,助力精细化经营管理。公司将建设涵盖全级次组织的财务共享中心作为2023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财务共享中心将有利于提升公司各部门协同运作效率,对出现的问题快速响应、高效解决,在保证业务高效发展的同时,确保各项流程规范、标准、合法。截至2023年底,财务共享中心项目系统建设方案已经基本完成,系统实施工作同步开展。公司将持续推进财务共享中心系统实施,力争于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系统上线。
一是持续优化信息公开披露质量,报告期内公司披露176份公告文件,连续三年主动披露ESG报告。二是加强与市场机构及投资者的互动,公司通过积极主动召开业绩说明会、回复投资者问题等形式,逐步的提升与投资者的沟通效率与沟通质量。三是公司重视与行业协会、媒体单位的交流与协同,相关工作和成绩获得各界一致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被增选为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员常务理事单位,总经理尤明杨被选为常务理事。公司荣获董事会杂志主办的第十八届中国上市公司董事会“金圆桌奖”中“优秀董事会”“最具影响力独立董事”“最具创新力董秘”“董秘好助手”等奖项,荣获中国证券报主办的“第一届国新杯-ESG金牛奖碳中和五十强”奖项,荣获证券时报主办的第17届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中“中国上市公司成长百强”和“阳光董秘奖”奖项,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发的“2023年度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和“2023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评价4A评级”两项奖项。
2023年,公司继续锚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致力业绩增长,并在环保、教育、文化等领域扛牢国企社会责任,得到《人民日报》《中国能源报》《中国证券报》《天津日报》《北京日报》《天津广播电视台》等多家主流媒体的集中报道,成功传达了国企品牌理念,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2024年,公司计划继续加大在主流媒体的发声力度,持续巩固正面宣传,展示国企特色,扛牢国企责任,发挥国企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格外的重视回报股东,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理念,制定合理的分红政策,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同时为了提振市场信心,提升股东回报,推进公司股票市场行情报价与内在价值相匹配,积极开展股份回购。2023年半年度公司已派发现金红利约2亿元,2023年公司累计回购金额2,128.76万元,2023年年度公司计划分派现金红利1.48亿元,综上,2023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含股份回购累计金额)预计为3.69亿元,占2023年年度归母净利润的45.94%。
2023年仍是动荡、分化和变革的一年,俄乌冲突、巴以冲突持续,日本核污水排海争议不断;中美经济增长稳定,欧洲经济呈现衰退,全球经济两极分化;全球债务水平持续攀升,贸易投资增长动力不足。在各种各样的因素相互交织影响下,世界经济下行成为意料之中的趋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估计,2023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为3.0%,较2022年下降0.5个百分点。
全球新能源市场信心进一步提振。中美两国发布《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力挺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宣言,旨在到2030年将全球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装机容量增至三倍。根据三倍目标的设定,2021-2030年年均新增装机容量达到560GW左右,而2021-2022年年均新增装机容量仅为287GW,因此2023-2030年年均新增装机容量将高达628GW。多国提升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目标,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推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部署的提案,欧盟2030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目标从32%提升为42.5%,各成员国应努力实现45%;印度提出2031-2032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装机将达到596GW,约为2022年装机的3.7倍;意大利将2030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装机目标从80吉瓦提升至131吉瓦,葡萄牙将2030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装机目标从27.4吉瓦提升至42.8吉瓦;越南、马来西亚等将2050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力目标提高至70%左右,全球新能源市场发展信心进一步提振。
2023年,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面对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风险隐患仍然较多等严峻的国内挑战,政府、企业、社会各界积极应对挑战,宏观调控力度慢慢地加强,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等工作有效落实,我们国家的经济回升向好,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扎实推进,主要预期目标圆满实现,全年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26万亿元,同比增长5.2%。
生产方面,新质生产力正在形成:太阳能电池、新能源汽车、发电机组等新动能慢慢的变成了引领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引擎,产品产量分别增长54.0%、30.3%、28.5%。三驾马车方面,文旅、餐饮等服务业消费的突起,拉动消费对经济稳步的增长的贡献率达到82.5%,但社零总额7.2%的增长仍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较去年回落2.1个百分点,房地产投资持续负增长,制造业和基建投资保持较快增长但其带动边际减弱;在世界经济持续低迷、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刻调整的国际不利环境下,2023年我国外贸运行总体平稳,同比增长0.2%。
国民经济回升拉动全社会用电量需求较快增长。2023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9.2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分产业看,一、二、三产业及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11.5%、6.5%、12.2%、0.9%,对新增用电量的贡献率分别约为3%、64%、31%、2%。第二产业仍是用电增长的主力,其中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1.3%,成为拉动工业用电量增长的重要力量;第三产业用电量迅速增加,主要得益于住宿和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的复苏。分地区看,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6.9%、4.3%、8.1%和5.1%,东部地区仍是拉动用电量增长的主力,全国31个省份用电量均实现正增长。考虑宏观经济、用能电气化等因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计2024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8万亿千瓦时,比2023年增长6%左右。
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远超预期增长83%。截至2023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5.7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首次突破50%,达到53.9%。其中,风电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太阳能发电6.1亿千瓦,同比增长55.2%;风电、太阳能发电新增装机分别为0.76亿千瓦、2.17亿千瓦,合计新增装机占总新增装机的76%,超过《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中1.6亿千瓦的年度目标的83%。从发电量看,全国规模以上电厂发电量8.9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从发电设备利用小时看,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利用小时3592小时,同比降低101小时,并网风电2225小时,同比提高7小时。并网太阳能发电1286小时,同比降低54小时。
电力市场化改革稳步推进。2023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5.6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61.4%。现货交易方面,《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布,优化价格结算方式,明确现货市场全电量以现货市场行情报价结算;放宽市场经营主体的准入,将分布式发电、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新型主体纳入市场交易,其中山西成为首个转入正式运行的电力现货市场。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正式建立,用于回收煤电机组特殊的比例固定成本,推动煤电向基础性调节机组转型,服务新能源消纳。
峰谷分时电价加强完善和推广。2023年,我国多省优化调整分时电价政策,青海、宁夏、甘肃、山东、蒙西、新疆、河北、湖北、浙江、山西、辽宁等11个省份执行午间低谷电价,峰谷分时电价差不断增大,峰谷电价差≥4:1的省份达17个。受反调峰特性的影响,分时电价将对新能源的收益产生一定影响,但这也是新能源更大规模、更可持续发展的必经阶段;对于储能、虚拟电厂等新业态来说,电力系统峰更高、谷更深的特点以及辅助服务市场逐渐完备,使得储能、可调负荷、虚拟电厂等新业态获得了更为积极的价格引导信号。
回顾2023年,新能源行业有关政策更看重综合施策、系统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蓝图逐渐清晰;电力体制改革全方面推进,绿色电力价值有望进一步释放;新型储能、氢能、抽水蓄能等新型能源业态发展更加规范化;示范试点工作多点开花,以点带面拉动“双碳”工作取得实效。
2023年1月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征求意见稿)》,制定新型电力系统“三步走”的发展路径,即加速转型期(当前至2030年)、总体形成期(2030年至2045年)、巩固完善期(2045年至2060年)。到2030年,推动新能源成为发电量增量主体,装机占比超过40%,发电量占比超过20%;到2045年,新能源成为系统装机主体电源,2060年新能源逐步成为发电量结构主体电源。
2023年4月6日,国家能源局制定《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坚持积极稳妥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意见强调,加快建设智能配电网、主动配电网,提高接纳新能源的灵活性和多元负荷的承载力;意见要求,提高能源系统灵活感知和高效生产运行能力,促进源网荷互动、多能协同互补;意见明确,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技术标准,根据新能源发电并网配置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需要,抓紧建立涵盖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全流程以及安全环保、技术管理等专业方面技术内容的标准体系。
2023年7月11日,中央深改委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习在会上首次提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蓝图逐渐清晰,持续全力发展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发电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核心任务,安全、灵活、经济等也是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的必备要素。
2023年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夯实电力系统稳定基础、加强电力系统全过程稳定管理、构建稳定技术支撑体系三项重点任务。要求大力提升新能源主动支撑能力,有序推动储能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协同发展,协同推进大型新能源基地、调节支撑资源和外送通道开发建设;提升新能源预测水平,严格开展各类电源及储能设施涉网性能管理;提升新能源和配电网的可观、可测、可控能力,研究分布式电源、可控负荷的汇聚管理形式,实现海量分散可控资源的精准评估、有效聚合和协同控制。
2023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明确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基本稳定;逐步优化代理购电制度,各地要适应当地电力市场发展进程,鼓励支持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逐步缩小代理购电用户范围。优化代理购电市场化采购方式,完善集中竞价交易和挂牌交易制度,规范挂牌交易价格形成机制。
2023年2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下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享受国家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补贴的绿色电力,参与绿电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享受国家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补贴并参与绿电交易的绿电优先兑付补贴。绿电交易结算电量占上网电量比例超过50%且不低于本地区绿电结算电量中等水准的绿电项目,由电网企业审核后可优先兑付中央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补贴。
2023年8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绿证是我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国家对合乎条件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量核发绿证,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量。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
2023年9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是首部国家层面发布,用于指导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和规范市场规则的文件。从市场规则发布、技术上的支持系统建设、经营主体培训与规则宣贯、市场运作情况分析、市场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了电力现货市场模拟试运行、结算试运行和正式运行等不同阶段的启动条件和工作内容。要求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促进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消纳,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促进电力系统向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转型。
2023年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确保有利于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有序实现电力现货市场全覆盖。提出在分布式新能源装机占比较高的地区,推动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探索参与市场的有效机制;同时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分时价格信号,推动储能、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新型主体在削峰填谷、优化电能质量等方面发挥非消极作用,探索“新能源+储能”等新方式。
2023年1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明确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其中电量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容量电价水平根据转型进度等真实的情况合理确定并逐步调整,充足表现煤电对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价值,稳定煤电行业预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作、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
2023年2月24日,国家标准委员、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出台205项新型储能标准,并提出根据新型储能技术现状、产业应用需求及未来发展的新趋势,“2023年制修订100项以上新型储能重点标准”。要求“尽快建立完善安全标准体系,结合新型电力系统建设需求,初步形成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基本能够支撑新型储能行业商业化发展”。该《建设指南》的发布,为我国各类储能示范工程应用和新型储能行业发展营造了良好政策环境,对加速新型储能系统建设及其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
2023年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核定在运及2025年底前拟投运的48座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自当年6月1日起执行。要求电网企业要统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等,合理的安排抽水蓄能电站运行;要与电站签订年度调度运行协议并对外公示,公平公开公正实施调度;要严格执行本通知核定的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按月及时结算电费,结算情况单独归集、单独反映,并于每年5月底前将上年度电价执行情况、可用率情况等报我委(价格司)和相关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2023年8月8日,国家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与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国家能源局六部门印发《氢能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23版)》,明确近三年国内国际氢能标准化工作重点任务,系统构建了氢能制、储、输、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涵盖基础与安全、氢制备、氢储存和输运、氢加注、氢能应用五个子体系。指南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氢能产业的决策部署,充分的发挥标准对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2023年8月22日,工业与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关于《新产业300832)标准化领航工程实施方案(2023─2035年)》的通知,明白准确地提出加快双高双峰形势下新能源并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领域标准研究,制修订大型风电场集群、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等新能源并网标准。同时面向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等需求,制修订电动汽车充放电双向互动标准。
2023年9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2023年版)》,明确积极拓宽需求响应主体范围,鼓励推广新型储能、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空调负荷等主体参与需求响应。其中还提出逐步加强需求响应、电能替代、节约用电、绿色用电、智能用电、有序用电等领域的研发技术和推广。重点推进新型储能、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微电网等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2023年10月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开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不当市场干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着力破除新能源及抽水蓄能开发领域各种各样的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清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做法。重点整治内容最重要的包含两方面,其一为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配套产业,其二为通过文件等形式对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强制要求投资落地地方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通过印发文件等形式,强制要求新能源发电和抽水蓄能项目投资落地。
2023年1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接受电力系统调度新型储能范围。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的新型储能电站,可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调度调用新型储能指具备独立计量装置,并且按照市场出清结果或电力调度机构指令运行的新型储能电站,包括独立储能电站、具备条件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等电站自用新型储能指与发电企业、用户等联合运行,由发电企业、用户等依据自己需求来做控制的新型储能电站,包括未独立运行的新能源配建储能、火电联合调频储能、签订调度协议且具备接受调度指令能力的用户侧储能等。
2023年6月13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及提升措施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选择山东、黑龙江、河南、浙江、广东、福建6个试点省份,每个省选取5-10个试点县(市)开展试点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地考虑当前电力系统技术进步,积极评估采用新型配电网、新型储能、负荷侧响应、虚拟电厂等措施打造智能配电网,挖掘源、网、荷、储的调节能力,提高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
6月1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确定了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的规则,同时指出,国家能源局将把示范项目纳入全国新型储能大数据平台,开展示范项目建设运作情况跟踪监测,并做好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评估总结,为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产业化、市场化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支持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具有相当意义。
2023年8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集中式风电场、光伏发电站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基本建立,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30年,风电、光伏设备全流程循环利用技术体系基本成熟,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更健全,资源循环利用能力与退役规模有效匹配,标准规范更完善,风电、光伏产业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集聚区。
2023年8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印发《绿色低碳先进的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建设一批绿色低碳先进的技术示范工程,健全相关支持政策、商业模式、监督管理机制,持续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的国际竞争优势。要求建设先进电网和储能示范项目。包括先进高效“新能源+储能”、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长时间尺度高精度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功率预测、虚拟电厂、新能源汽车车网互动、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应用。
2023年10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并且开展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通知》,围绕技术创新、开发建设和高比例应用三方面予以具体支持。通知提出“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主要支持园区、企业、公共建筑业主等用能主体,利用新能源直供电、风光氢储耦合、柔性负荷等技术,探索建设以新能源为主的多能互补、源荷互动的综合能源系统,打造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示范,实现新能源电力消费占比达到70%以上。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明显的变化,为新能源电力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目前最重要的包含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两个板块。企业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开有限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要经营模式为光伏电站和风电场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
新能源发电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在投资、管理、市场多线发展,资产规模逐步扩大。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在消纳情况良好且具备电价优势的津冀、长江经济带及珠三角等中东南地区开展业务布局。目前,公司业务已覆盖全国2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等在地方国有新能源上市公司中位居前列。
在电力市场化大背景下,公司近年来积极布局创新业务领域,不断探索绿电与高载能、高的附加价值产业融合,加强培育绿电转化相关产业,从单纯地生产绿电,逐步向提供绿色能源、绿色产品、绿色解决方案的绿色能源生态服务商发展。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源荷联动、多能互补”等多种模式,赋能绿色电力项目开发,积极探索绿色算力等领域的战略机遇,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新能源项目的开发模式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即自开发项目、合作开发项目及收购类项目。
(1)自开发项目,是指自主开发建设电站的项目,从前期申报和获得建设指标、取得各类备案许可文件、现场踏勘了解项目用地及其他有关信息,到工程建设,直到后期项目运维等,全程参与电站开发建设的各个环节。
(2)合作开发项目,是指通过与政府、合作方从各自的资源优势出发,合作开发建设电站的项目。一般是通过与合作方签署合作协议,设立合资公司作为项目申报及建设的主体。
(3)收购类项目,是指通过收购股权或收购资产的方式收购新能源电站的项目,根据股权收购协议签署时点的不同,收购类项目分为BT类项目的收购和已建成资产项目的收购。在全容量并网前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为BT类项目,在全容量并网后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的为已建成资产项目。
公司生产模式是依靠光伏发电组件设备、风力发电机组等,将太阳能、风能等转化为电能,通过电站内的集电线路、变电设备,将电能输送至电网,发电过程无需人工干预。日常生产的全部过程中,公司一定要做好运营监控与日常维护工作,以保证发电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1)地面式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风电场、生物质发电厂及储能电站
地面式电站、“全额上网”分布式电站、风电场、生物质发电厂及储能电站的销售模式主要是通过与电网公司签订售电合同,将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依据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项目公司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其中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指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依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确定。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是指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使用业主企业建筑物屋顶架设光伏发电组件,所发电量优先供业主企业使用,若存在剩余电量则并入当地电网公司系统。该模式下,发电企业与业主企业自行根据电表结算自发自用部分电量,当地电网公司月度下发结算单确认总发电量和余电上网部分电量。
公司盈利模式为获取销售给电网公司或电力用户的电力的收入,扣除生产经营的各项成本费用后获得利润,其中收入根据单位上网电价价格与供应电网公司的电量计算或通过电力用户约定电价与用户实际使用电量等方式计算得出。
公司拥有多元股东结构,卓越的股东背景,股东中除天津国资外,还包括以国开金融为代表的大型国资金融机构和以通用技术集团为代表的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国资背景、产业力量和金融资本相互融合、优势互补。
公司以市场化为企业之魂,治理效能突出。作为国家开发银行和天津国资委“央地协同”混改典范、国务院国资委“双百行动”改革试点企业,公司坚持授权充分、灵活高效的机制体制,有着先进、高效的治理结构,构建了专业、领先的董事会。公司坚持市场化经营管理,配套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以快速响应、高效决策的敏捷组织形态,为长期稳定发展构筑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公司从始至终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发展方针,正确地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全力推进项目开发。截至2023年12月,公司核准装机容量6,448兆瓦,并网容量4,480兆瓦,覆盖全国20个经济发达或风光资源优良的省份,在各省国资新能源上市平台中,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排名前列,已形成一定规模优势。公司作为天津国资系统唯一以新能源电站运营为主业的上市平台,在获取天津市优质新能源资源方面具备突出的先发优势。
2020年重组上市以来,公司坚持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原则,风光装机增速、净资产收益率和人均创效指标从始至终保持行业头部水平。
公司管理团队基本具有头部金融机构或电力央企履历背景,熟悉新能源电力行业规律与业务模式,能够把握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充分把控新能源电力投资风险;同时熟悉资本运作与金融创新工具的使用,有效整合股东和合作方的资源优势,积极探索新的业务模式,探索适合公司的多元化发展道路,为公司的发展引领方向。
公司从始至终坚持“金融+实业”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现有员工主要来自于能源行业、金融机构及咨询机构,目前拥有博士4名,硕士135人,合计占员工总数22%。近年来,公司吸引了一批优质高校毕业生加入,人才优势不间断地积累和提升,为公司建设优秀的经营和生产管理队伍、保障项目高效与安全运营奠定了良好、坚实的基础。
在整体业务层面,公司通过将科学规划和业务发展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一直在优化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推动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和内部工作机制,确保各业务条线工作开展有制度可依,各项业务开展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理。在项目投资方面,公司以全流程投资风险管理为核心,以投资业务手册为规范指引,通过投资方法、标准、流程、权限等制度的建设,构建投前尽调、投中监督、投后评价及全员参与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在生产运维工作中始终致力于开发创新,坚持采用精细化管理模式,依托丰富的电站管理经验,围绕新能源行业发展,立足于大数据智能平台,为电站提供全方位的资产管理服务,促进运维工作标准化、专业化和数字化,保障电站发电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在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及安全的基础上,公司通过加强质量成本控制、加强工期成本控制,树立全员经济意识、成本意识,确保工程成本在预算估计的范围以内,从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入手加以良好管控,降本增效,提升利润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开发建设的宁夏卫钢200MW光伏复合项目,获得“2022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与“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应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项目”6项、“建筑业10项新技术”中7大项14子项及“电力建设五新技术”24项,高标准通过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评价,先后取得“光伏组串IV在线智能诊断技术的研究”等三项科技成果,获得中电建协六项质量管理成果奖,整体工程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
公司数字化工作坚持以赋能主业为核心,以统一的技术基础实现低成本、短周期的建设模式,从内部数字化成果孵化市场化产品机会,实现业务机遇拓展和新的业务增长点。2023年,公司完成生产数字化系统全方面覆盖所属电站,增强人工智能辅助的规则研判,进一步缩短消缺时长以此来降低故障损失。同时,为主动应对电力改革加速的市场变化,紧跟业内先进企业的步伐,公司加大在功率预测、电力供需和电价预测方面的投入。为增强经营管理上的水准,公司建设涵盖全级次组织的财务共享中心,进一步提升公司各部门协同运作效率,在保证业务高效发展的同时确保各项流程规范、标准、合法,并能够满足税务及内控要求,满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及作业效率最优化等目标要求。
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稳定的银企关系,资金保障能力强。在过去几年中,公司与金融机构之间建立了稳定且高互信度的合作关系,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形成了优质的企业信誉。公司充分利用银行及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业务差异化,围绕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科学使用各类金融工具,高效开展融资及资金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了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和多元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融资置换及利率调降等多种方式,节省财务费用2,541万元。
公司持续做优做强做大新能源电站主业,依托已有经营基础和规模优势,加大绿电与高载能、高附加值产业融合力度,拓展产业链上下游进一步增加绿色附加值,通过“源荷联动、多能互补”等模式,积极探索绿色航油、绿色算力等领域的战略机遇,从单纯地生产绿电,逐步向提供“绿色能源、绿色产品、绿色解决方案”的绿色能源生态服务商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回报股东,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理念,制定合理的分红政策,与股东共享发展成果,与此同时为提振市场信心,提升股东回报,推进股票市场价格与内在价值相匹配,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2023年半年度公司派发现金红利近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回购金额2,128.76万元,2023年年度公司计划分派现金红利1.48亿元。综上,2023年度公司累计分红金额预计为3.69亿元,占2023年年度归母净利润的45.94%。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71.48亿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增加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6%;实现利润总额9.74亿元,同比增长9.26%;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02亿元,同比增长9.54%。
2024年,全球仍将面临很多不稳定、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多国选举、地缘政治冲突、大国博弈等是影响全球宏观形势的最重要因素,由此带来宏观政策、国际贸易、全球治理等风险上升。总体来看,世界经济仍将处于重塑增长动力的进程之中,积极因素在累积,但下行压力犹存。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测,2024年世界经济增长率为3.1%,与2023年持平。
尽管面临种种不确定因素,但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转型、加快绿色复苏是各国共识。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预测,2024年全球将新增光伏装机513GW、较去年增长25%,新增风电装机115GW、较去年增长11%,中国、美国、欧洲仍将是拉动新能源装机增长的主要力量。
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更加系统化、综合化,注重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全面协调发展,为新能源大规模、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煤电“两部制”电价开始实施,在确保煤电经济性的前提下,推动煤电加快向提供容量支撑保障和电量并重转型,平常时段为新能源发电让出空间、高峰时段继续顶峰出力,为新能源电力释放更多消纳空间。
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优化调峰、调频、备用等辅助服务交易和价格机制,规范辅助服务价格传导,明确由用户侧承担的辅助服务成本,充分调动灵活调节资源参与系统调节积极性,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促进新能源消纳。
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规则将逐步清晰,有效保障新型储能合理利用和经济性水平,有力支撑新能源并网消纳。
特高压外送通道不断完善,预计2024年将有四条直流项目开工建设,分别是陕北-安徽、陕西-河南、甘肃-浙江、蒙西-京津冀,随着沙戈荒风光大基地、深远海海上风电外送等需求的增加,特高压通道将进一步完善。
根据我国政府工作报告,预计2024年全国GDP增速5.0%左右。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用能电气化、降温采暖电量释放等因素,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预计2024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比2023年增长6%左右,达到9.8万亿千瓦时。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2023-2024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在新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发展的带动下,预计2024年新投产发电装机规模超过3亿千瓦,总装机达到32.2亿千瓦,同比增长12%左右。届时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合计18.6亿千瓦,占总装机的比重上升至57%左右,其中并网风电5.3亿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7.8亿千瓦,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合计装机规模将超过煤电装机,占总装机比重上升至40%左右。
综合考虑电力消费需求增长、电源投产等情况,预计2024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紧平衡。迎峰度夏和迎峰度冬期间,在充分考虑跨省跨区电力互济的前提下,华北、华东、华中、西南、南方等区域中有部分省级电网电力供应偏紧,部分时段需要实施需求侧响应等措施。
基于对宏观、行业的战略研判和自身优劣势分析,公司制定了“十四五”期间“三条曲线”战略布局,具体如下:
第一曲线:聚焦“新能源”,巩固光伏、风电行业地位的前提下,在综合能源服务、生物质发电、燃气发电、抽水蓄能等领域加快布局。
第二曲线:聚焦“新技术”,在光伏、风电、氢能和储能的高端装备制造和新材料生产领域取得实际性进展,同时注意发挥主业开发协同作用。
第三曲线:聚焦“数字化”,从信息资产中挖潜,提升智能运维、智能电力交易、碳交易等管理能力,真正让数据创造价值。
为了保障“三条曲线”战略的落地执行,公司同步制定了“三步走”战略安排,具体如下:到2022年,公司在高端装备、高端材料创新业务取得重要进展,在资产规模、盈利能力、运营效率、发展潜力等综合实力实现进入行业第一梯队目标。
到2025年,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13GW,电站投资和运营业务核心竞争力突出,同时在储能和氢能产业链形成较大影响力,创新驱动发展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国际化发展能力,成为国内一流的新能源投资企业。
到2035年,公司立足新能源发电,最终转换到零碳能源生产、供应和制造的“终极赛道”,构建起开放、共享、共赢的产业生态体系,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能源生态型企业。
截至2023年末,公司完成新能源电站核准装机容量6,448兆瓦,并网容量4,480兆瓦,同时围绕“三条曲线”战略,积极布局上游光伏组件制造业、新能源供应链服务、综合智慧能源、电站智慧运维、高端锂电负极材料、氢能产业关键核心科技创新企业等创新业务领域。
2024年,金开新能将在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国企“盘活存量、培育增量、提升质量”工作的落地。我们将以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不断塑造新动能和新优势,全面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力争在多个方面实现突破。
公司将继续加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质量组织开展好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
在加强党的建设、夯实党建基础方面,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计划性,坚持把政治思想学习贯穿始终。
在深化国企改革,健全现代公司治理机制方面,公司将“两个一以贯之”在实践中更加全面地深化、实化、细化,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企业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迸发市场竞争活力,提升公司创新能力。
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面,坚持“严”的主基调,抓住“关键少数”,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党的各方面建设。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工作氛围。
一是稳增长谋发展,加速拓展装机规模。在项目开发方面,公司始终坚持“区域聚焦、重点突破、购建并举”发展方针,正确处理好规模与效益的关系,全力推进项目开发。加强项目开发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开发人员综合能力水平。广开合作方式和渠道,在风光资源富集地区争取风光电项目规模化、基地化开发,丰富电源结构,积极探索“新能源+”、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工程建设方面,公司2024年筹备待建及在建项目19个,公司将依托多年来积累的项目建设经验,围绕抓进度、保质量、促安全为首要目标,确保新开工项目如期并网,以高质量项目推动高质量投资实现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项目建设进度体系、质量体系和安全体系的全过程管控,确保把每一个项目都打造成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和廉洁工程。
二是开创商业模式创新,深化协同发展。在新能源开发模式创新方面,注重电站综合化、协同化开发,探索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零碳示范区等开发模式;挖掘绿电产业链延伸价值,探索绿电+氢能+甲醇/氨/航油等绿色产品开发模式,提高绿电附加值。在产业协同创新方面,公司依托金开供应链与金开智维,纵向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发挥“资本+实业”优势,成为清洁能源行业资源整合型企业,并协同在新能源产业布局,挖掘产业链中优质企业开展股权类投资。在创新投资机会挖掘方面,持续关注对接产业优质资源包括钙钛矿新型电池、电池正/负极材料、智能算力设施等优质标的,以股权形式优化主业强链、补链、延链。
三是全面提升生产运维价值创造能力,抓好在运项目效益贡献。随着电力市场建设提速,电力交易已呈常态化,公司从电量管理过渡到利润管理阶段,将突出抓好利润贡献大、绩效影响大的重点电站、关键电站、潜力电站的运维和电力交易工作。公司将利用金开智维的运维能力优势,运用好智能运维平台,突出电量、电价、单瓦运维成本管理,挖掘降本增效潜力,提升价值创造水平。
四是全面提升电力交易能力,挖掘绿色能源价值。面对环境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交易电量、交易价格与市场的契合度不断加强,公司将不断提高新能源发电预测和交易管理能力水平,持续加强市场规则研究,密切关注各省电力市场形势变化,做好市场分析;优化电力交易管理策略,提升交易质量;在交易活跃区域通过分、子企业开展购售电业务,主动对接锁定长周期大用户售电协议,积极策划开展绿电、绿证及碳汇等衍生品交易,以售电增收对冲交易让利风险;开展新能源功率预测课题研究,提升公司新能源功率预测精度,适应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竞争需求。
五是深化数字化技术应用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主业赋能方面,以投资管理系统建设为抓手,实现投资核心价值链的数据要素流动,发挥数据要素对全要素生产力的促进作用,消除业务效率随公司规模增长带来的边际递减效应,增强风险防控能力;同时,推动数据资产进表,增强公司融资能力。创新增长方面,探索大模型的业务应用场景,积累新能源行业业务经验,布局构建行业专属大模型,以智能化技术提升决策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股东协同作用,促进资本与产业互动发展。充分借助并挖掘股东的战略价值,发挥区域协同优势,提升在津装机规模,巩固“政策、资本与产业”在公司业务发展中的价值闭环,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习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落实市委部署要求,以“三量”工作为关键抓手,增信心、破难题,扎实谋划和实施好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
三是建立完整股权激励机制,丰富公司市值管理手段。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中长期激励机制,尽快推动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计划落地,以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为股东创造长远持续的价值。
目前国家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战略产业,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并制定相关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补贴、税收优惠、长期银行贷款、土地租赁等扶持政策。公司主要从事光伏和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属于政策支持的可再生能源的范围。上述鼓励政策为公司的盈利带来了良好预期,但如果相关政策在未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变化,积极把握政策变化带来的新机遇,同时加大优质资源开发力度,持续开展降本增效。
经过十余年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现有技术条件下电网对新能源消纳能力越发捉襟见肘。在此背景下,各地方政府要求本地新能源指标向能够落地新增电力负荷、能够提供电网灵活性资源(实施火电灵活性改造、建设抽蓄等储能电站)、能够布局地方未来产业(绿色甲醇、绿氨、绿氢)的企业倾斜。公司目前资产质量领先行业,但面临未来优质项目难以持续获取的风险。
公司将重视国家相关政策变化,积极把握政策变化带来的新机遇,同时丰富电源结构及产业投资,持续增强获取优质资源项目的能力。
新能源项目已进入平价时代,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市场交易电量比例不断扩大,电力现货交易试点不断增加,跨省区交易比例逐步增长。部分新能源企业选择通过降低电价来获取发电权,即“保量不保价”,项目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公司积极应对电力市场改革,持续提升交易能力,通过不同交易策略,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同时,利用专业的项目评价模型与外部专业评估报告,更加精准快速的判断项目实施可行性,提高整体决策效率。最终实现电力交易价值最优化,争取项目利润最大化。
公司有息负债主要为中长期项目融资,利率普遍为挂钩LPR浮动形式,受资金市场供需影响较大,融资存续期间如果LPR大幅度上浮,可能导致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增加,从而影响整体现金流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及政策导向,时刻追踪资金市场利率变化,根据项目资金需求,以项目现金流为核心,运用多种融资手段,控制整体融资成本。
2022年3月份,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以及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补贴自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补贴底数。自查对象包括电网和发电企业,范围为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已并网有补贴需求的全口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主要为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以及生物质发电项目。自查内容主要从项目的合规性、规模、电量、电价、补贴资金、环境保护(仅限于生物质发电)六个方面进行。
受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委托,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分别正式公布了《关于公布第一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合规项目清单的公告》,公司下属电站已有34个合计容量1,824兆瓦进入第一批名单,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补贴核查进展情况。
根据目前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司下属部分项目公司享有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
根据《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其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八十九条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6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6号)等文件规定,从事该优惠目录规定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及《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1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令),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可享受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未来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或法律法规出现变动,公司所享受的全部或部分税收优惠政策出现调整或取消,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财产和盈利存在因自然条件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而遭受损失的可能,如地震、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害或破坏发电设施,造成公司财产损失,并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旱灾、雪灾、冰灾、洪灾、沙尘暴等严重异常气象灾害不仅可能破坏公司的发电设施,而且也会对公司利用水、风、光等自然资源发电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将继续提高生产安全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通过定期巡检及购买财产保险等方式防范不可抗力对公司经营带来的或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