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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印发《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为长三角未来三年工作重点明确了路线图和任务书,标志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向纵深推进。会上,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顾军介绍了《三年行动计划》有关情况。在加强长三角科学技术创新跨区域协同方面,《三年行动计划》提出了20项重点任务,包括深入推动张江、合肥两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合作共建,支持南京、杭州宁波创建区域科学技术创新中心;深化长三角基础研究合作,探索设立长三角基础研究联合基金,协同开展跨学科交叉基础研究;围绕重大攻关任务组建长三角创新联合体;加强人才政策区域协同创新,推进人才评价标准、人才资质跨区域互认等。
协同建设长三角世界级产业集群方面,共有20项重点任务,包括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行动,共建长三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体系;支持低空经济发展,发展通用航空,加快布局低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产品研制和制造;协同推进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合争创国家级未来产业先导区,联合发布长三角未来产品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等。
加快完善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方面,共有25项重点任务,包括深化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推广远程虚拟窗口跨省通办模式,创新跨省“一件事”集成服务;深入推动健康信息相互连通,探索医疗检查检验相互连通互认;优化异地就医医保服务,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数量;建立轨道交通一体化运营推进工作机制,研究组建长三角轨道交通运营公司等。
加快提升区域市场一体化水平方面,共有23项重点任务,包括制定出台长三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服务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先行区举措;加强长三角地区投资类企业准入等市场准入规范统一,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通报和归集制度;联合编制实施长三角区域物流提质增效降本行动方案;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开行串联长三角重点城市的大环线列车等。
积极推进长三角区域高层次协同开放方面,共有22项重点任务,包括支持三省一市自贸试验区在大宗商品资源配置、生物医药等方面做差异化探索;成立长三角“一带一路”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促进会;鼓励通过多种形式提高非公有制企业在经济政策制定中的参与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等。
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方面,共有17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无缝衔接;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加强长江口杭州湾重点海域河口海湾协同治理,推进新一轮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研究制定长三角“无废城市”区域共建联治方案,强化长三角固态废料联合监管;推动三省一市充电平台有效衔接和充电基础设施数据信息共享,打造区域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一张网;探索建立跨区域排污权交易制度等。
积极探索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方面,共有10项重点任务,包括精心办好“良渚论坛”,共同参与中华文明探源工程、“考古中国”等重点项目,支持江南水乡古镇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联合推进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开发推出相互连通的红色旅游、“跟着考古去旅游”“跟着赛事去旅行”等线路;编制实施新一轮长三角体育产业一体化发展规划,联合举办跨区域重大体育赛事和品牌活动等。
有力拓展城市合作广度和深度方面,共有15项重点任务,包括配合自然资源部编制长三角国土空间规划,联合编制实施上海大都市圈国土空间总体设计;推动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宁波、苏锡常都市圈联动发展,在产业分工协作、科技协同创新、高水平开放等方面加强合作;推进苏州与上海深化一体化发展、嘉兴与上海全面接轨发展等。
着力提升安全发展能力方面,共有13项重点任务,包括持续实施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行动,支持链主企业带动链上企业协同创新;加快推进陕电入皖、甘电入浙特高压工程建设,推动蒙电入苏、蒙电入沪特高压工程前期工作;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保障体系战略联盟;协同编制长三角地震监测站网一体化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