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积极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

时间: 2024-01-15 17:39:52 |   作者: 新能源系列

技术数据

  近日,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衡水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做好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工作,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方案》明确,2030年前,衡水市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基本建立,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用能结构和方式更优化,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应用更充分,城乡建设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进展,绿色低碳运行基本实现,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逐渐增强,人居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行为,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到峰值。

  《方案》从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

  建设绿色低碳城市方面,优化城市布局结构,构建区域协同绿色发展新格局,加强城市建设绿色低碳管控;开展绿色低碳社区建设,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全方面提高建筑绿色低碳水平,全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设绿色低碳住宅,加强绿色低碳住宅设计,推动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实施城市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构建城市绿色交通、绿色照明等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和生活垃圾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广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加快建筑用能电气化,推动建筑热源端低碳化;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全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绿色施工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建立健全优先选用绿色建材的机制。

  打造绿色低碳县城和乡村方面,提升县城绿色低碳水平,持续开展县城建设提质升级行动;营造自然紧凑乡村格局,合理地布局乡村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农房建设,完善农房建设标准导则,持续推进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试点工作;推进农村里的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低碳化,严格执行河北省农村里的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推进农村里的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处理利用;推进农村用能低碳转型,推进太阳能、空气源热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冬季取暖、供电、供气等方面的应用,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

  《方案》还明确了完善地方法规政策和标准计量体系、构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模式、建立产学研一体化机制、落实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等一系列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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