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要求
河北雄安新区承担着打造新时代高水平发展全国样板,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示范区的重要使命,探索建立符合新区要求的检察权运行模式是新区检察机关的重要任务。为此,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雄安新区分院自2019年成立以来,根据上级要求,在检察一体化方面做了一些思考和实践。
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是一体化的依据,雄安新区的发展定位及现状更加需要在一体化建设上进行探索。
一是探索扁平化、大部制检察权运行模式的有效途径。中央明确要求新区要完善大部制运行模式,实行扁平化管理。分院按此要求设置4个内设机构,由于机构设置不一样于现行模式,单一的纵向与横向极也许会出现沟通不畅、职责划分不清等问题。为有很大成效避免也许会出现的弊端,充分的发挥大部制模式的优势,亟待要求检察机关推进一体化机制,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统筹管理及职能部门间的互相配合,最大限度整合内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培养一流检察队伍的迫切需求。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更多新型、复杂的问题与挑战,如大规模征迁安置、大规模项目建设等。随着雄安新区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工作的推进,在传统案件持续不断的增加的同时,涉外、经济、知识产权等新型案件也必然增多,迫切地需要新区检察机关打造综合素养过硬的一流队伍。为此,新区检察机关必须加大一体调配、培养、使用两级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力度,以便更好地发现、培养、使用并储备人才。
三是解决人员偏少和任务繁重矛盾的现实选择。雄安新区建设发展过程中,检察机关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将长期存在。新区成立后管辖面积和人口相应增加、新区建设发展及向城市管理模式过渡等,使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法律服务任务更重。而新区分院和三个县级检察院编制数远低于全省平均数,又不能简单走增加编制、增加人员的老路,因此,通过一体化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增强科技化、信息化赋能,是新区检察机关破解难题的现实之举。
一体进行机构设置。目前,新区重点片区陆续建成并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为将检察职能延伸到新区建设发展一线,新区分别设置了由两级院共同派员组成的容东片区和高铁片区检察办公室。在按法定管辖办理案件的同时,可视情况代表两级检察院积极与新区或片区管委会对接,高标准做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教育,深度参与社会治理。
一体使用检察人员。为加大专业化办案力度,尤其为适应信息技术、知识产权、涉外等新领域办案要求,分院和三个县级检察院均建立一体化专业办案团队,根据专业化办案需要和新区各检察官业务专长,一体化调配人员,集中承办新区范围内有关专业领域的案件。日常办案中,分院根据工作需要,通过检察官下派或上调、在典型案件办理中将两级院人员集中调度使用等方式,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办理案件质效。同时,为发挥业务骨干的带动效应,采用一体化培养优秀人才的方式,加强年轻干警多岗位锻炼,2020年以来先后有多名检察官助理从三个县级检察院选调到分院相关岗位跟班实习、在岗实训,分院也先后选派多名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到三个县级检察院挂职,带头领办疑难复杂案件,言传身教搞好传帮带,提升干警政治业务素质。
一体进行司法办案。实行重大案件捕诉合一机制,根据法律规定,应由中级法院一审的重大案件,通常由案发地基层检察院负责审查逮捕,而这难以有效落实捕诉合一的要求。为实现捕诉合一,分院在案件发生后,即指派分院挂职检察官提前介入直到出庭公诉,保证真正的完成捕诉一体。实现业务数据集中会商。坚持两级检察院全体检察官统一集中进行业务数据会商,针对每名检察官逐项分析研判,查找工作短板,明确改进措施,进一步压实了责任,提高了办案质效。
一体推进协调配合。打破部门壁垒,实现“四大检察”横向融合发展。分院实行人员调配灵活的检察官办案团队工作运转机制,落实落细检察官司法责任,通过淡化部门界限,加强各检察官团队协调配合,切实实现“四大检察”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一起发展。例如,建立扫黑除恶与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双重审查机制,对审查起诉环节的涉黑涉恶案件,公益诉讼团队也同步介入审查,切实发现了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打破层级界限,实现上下两级院纵向总体统筹。在规范下级院业务请示报告的基础上,淡化两级检察院层级界限,支持检察官进行个案探讨与交流,实行疑难案件召开两级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分院召开检委会通知三个县级检察院有关人员列席、疑难复杂案件两级检察院同步介入一同研究等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办案质量。
一体推进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统筹两级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以分院信息化综合指挥中心为主体,以“陆上”和“水上”两个移动检察室为两翼、所辖三个县级检察院为节点,以检察官办案单元等为触角的“一体两翼三节点多触角”的信息化体系初步形成,集分析研判、实时指挥、服务社会、精细管理功能于一体的检察信息化指挥系统功能逐步显现,“一块一链一图一AI”(块数据平台、区块链、数据全图、AI检察官)品牌建设稳步推进。新区检察机关统一制定议事决策、行政管理、公文办理、业务指导、队伍建设、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规章制度,统一标准规范两级检察院办公、办文、办会、办案管理,并以此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检察管理的系统化、集约化、规范化水平。
通过实施一体化,突出了检察特色、落实了司法责任、优化了资源配置。队伍素质得到非常明显提升,省级以上专家标兵能手数量占比位居全省前列,并且涵盖了检察工作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实现了适度超前,“区块链+检察”入选国家区块链特色领域创新应用试点;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办理了多起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和全省首例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等精品案件;检察品牌开始显现,搭建了法律监督暨“两法衔接”平台,拓宽信息共享范围,加大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司法,助力国家级法治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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